近期,公司内部员工犯罪呈现持续高发的态势,去年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共受理了此类案件96宗,同比增加29.73%。该类犯罪给受害公司造成了巨额的财产损失,带来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混乱,有不小的社会危害性,应引起社会的关注和重视。
在司法实践中,公司内部员工犯罪主要集中在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侵犯商业秘密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这几个罪名,其中尤以职务侵占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较为常见。
去年南山检察院就分别受理了职务侵占罪77宗,占到该类犯罪的80.21%,并同比增长32.76%;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16宗,占到16.67%,并同比增长166.67%,可以看出这两类犯罪在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容易诱发,并呈现出持续增长的态势。
职务侵占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通俗来讲,就是我们经常提到的“监守自盗”和“收回扣”,是公司经营管理一直难为有效解决的问题,特别是“收回扣”,甚至被认为是行业的潜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