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男女同居不犯法。虽然未婚同居不是违法行为,但同样也不算是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同居关系可以补办登记转化为合法婚姻,属于应当补办而未去补办或者因没有达到法定结婚条件不能办理结婚登记登记手续的,应按照同居关系处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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